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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牧工程学校 南校区小卖部承包经营招标启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7     浏览次数: 1863次

    学校南校区小卖部承包经营期将于2024年7月31日届满,现将小卖部2024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的承包经营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标人资格

    除以下人员外的校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标:

    1.本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本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配偶、直系亲属;夫妻双方均为本校教职工(含退休人员、非实名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同曾祖或同祖或同父的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上不具备竞标资格的教职工不能作为实际控制人。

    2.2019年~2021年和2021年~2023年校本部小卖部承包经营者、工作人员和他们的亲戚不得参与本次竞标及经营。

    3.不具备竞标资格者中标或经营的,即刻中止承包经营所有行为,履约保证金和经营所得均归学校,属学校在职教职工且按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理。   

    说明: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甥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二、承包人产生程序

    自愿报名→竞标人资格审核→竞标确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押金缴交

    ㈠时间:2024年6月 17 日-7月 2日下午5: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

    ㈡报名押金的缴交和承诺书的签订:报名者到膳食组蔡铭处领取《小卖部承包合同》和竞标人资格的承诺书各一份,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符合竞标人资格的签订承诺书,并在认可合同各项约定的基础上于2024年7月 2 日下午5:00前把报名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存入学校账户(开户行:农行柳州北部生态新区支行,户名:广西农牧工程学校食堂,账号:20114801040000667)并告知管理员蔡铭,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㈢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膳食组。蔡铭, 18897723296、0772-2712196。

    四、重新承包经营招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重新招投标:

    (一)无人报名参加竞标。

    (二)报名参加竞标的人员经资格审核均不具备竞标人资格。

    (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具有竞标资格达1人及1人以上的,但竞标时无人按时参加竞标的。

    五、竞标人资格审核

    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初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承包经营时间、范围、商品单价规定

    (一)承包时间: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二)经营范围:

    1.商品销售:日常生活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定型包装的食品、饮料(禁止售烟、酒、药品及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

    2.经营地点及面积:南校区风雨球馆旁小卖部。小卖部2间,经营使用面积11.7×8.1=95m2;库房2间,使用面积约8.1×8.1=66m2

    (三)商品单价规定:相同商品单价不得超过沙塘和杰鲜生超市的价格2%或不得超过柳北大润发的10%。

    七、招投标方式、投标基础金额及相关规定

    (一)采用暗标方式竞标确定竞标者中标顺序。

    (二)两年承包费基础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三)投标押金:通过了资格审核即具有竞标资格的竞标者的报名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转为投标押金。

    (四)竞标办法:在承包费基础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的基础上通过暗标竞标。

    (五)竞标报价时,标金的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不带小数点。

    (六)中标顺序的确定:按竞标者的投标报价金额从高到低确定中标顺序。若投标报价金额相同,则抽签确定。

    (七)出现恶意竞标或串标行为的,取消该竞标人的竞标资格或竞标结果,且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

    八、投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时间:暂定2024年 7月 3日。

    (二)投标地点:暂定办公图书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投标的时间、地点届时以通知(电话、短信)为准。

    九、合同签订、押金转与退

    (一)投标前报名押金的退回

    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报名押金(不计利息)退回报名者。

    (二)投标后合同的签订、押金的退与转

    1.竞标中标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2个工作日内)缴交首期承包金并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

    2.中标顺序排第一位者按时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则投标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则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

    3.若中标顺序排第一位者不按时(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则按顺序由中标顺序排第二者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若中标顺序排第二者按时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投标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则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其余依此类推。

    4.退回未中标者投标押金程序:中标者按时与学校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后,即可退回未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均不计利息)。

    十、经营管理   

    签订《南校区小卖部承包合同》后,承包人自行办理的相关证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是本人姓名。不得将小卖部转让(租)给他人经营。  



广西农牧工程学校

                    2024年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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