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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安全文明监督奖评比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次数: 17666次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学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交通、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我校在校学生;

第二章 评比内容

第三条 全体师生发现校园及周边有我校学生租骑电动车、私自下河游泳、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的,可通过拍照、录视频等形式通过钉钉向学生科进行反映。

第四条 照片和视频必须清晰可辨认,且符合违纪认定标准,并配有水印(时间、地点等),模糊不清或无法分辨的不予采纳。

第三章 奖励及惩处

第五条 所有举报信息,一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伍拾圆现金奖励,期末统一发放。

第六条 故意捏造、歪曲事实的,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所有举报信息学生科予以保密。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科所有。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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