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私自携带、私藏各种违禁物品(管制刀具、棍棒、甩棍、哑铃、大功率电器、未经允许的电插排等),决定开展学生科、教官、班主任三级联防联控联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生科联合教务科、专业部、派出所查
(一)全面排查
1.时间:学生开学第二周
2.检查地点和范围:对全部学生宿舍逐间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内部包括学生行李箱(包)、储物柜及公共区域等是否私藏有违禁物品。
(二)抽查:
对发生过打架斗殴或存在矛盾倾向的班级宿舍进行抽查,抽查范围和内容同上。
(三)检查方式
学生自行将个人行李箱(包)打开由检查人员逐一检查。
二、班主任自查
开学第一周及段考后第一周班主任组织班干对本班宿舍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方式如上,并将检查后的结果含检查登记表、违禁物品一并上交学生科。班主任也可根据学生提供的线索随机自主排查。
三、教官检查
实行日查和月查制度
1.日查:
当栋教官于每天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及晚就寝时同时检查学生宿舍内是否私藏有各种违禁物品,主要检查学生床上、床底、卫生间等区域,学生不在场的不得私自打开或拆开学生行李箱(包)。
2.月查:于每个月的第一周对本栋宿舍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时报给学生科。
3.抽查:对发生过打架斗殴或存在矛盾倾向的班级宿舍进行抽查,抽查范围和内容同上。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私藏违禁物品的学生个人根据学校违纪处分办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治安处罚。
2.对因检查不到位导致学生利用私藏违禁物品打架斗殴或因使用违禁物品造成身体伤害的,根据伤害程度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本办学自2021年9月1日后实施
学生科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