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第三、四、五组实行经营承包。经营承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标人资格:
社会人员(教职工、教职工家属及亲戚除外),男25~50周岁,女25~45周岁。
二、承包人产生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学校研究确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提交材料:
㈠时间:
㈡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膳食组。何先生,0772-2712356,13633073867。
㈢提交材料:请携带个人户口簿、身份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营管理方案1份。
㈣为营造良性竞争环境,每位竞标人可报三个组,同一户或有亲戚关系的,只允许经营承包一个组。
四、经营时间、范围、地点:
㈠经营时间:
㈡经营范围:经营饭菜以外的各类食品,但不能经营定型包装的食品、饮料。
㈢经营地点:食堂第三、四、五组。
五、竞标方式方法:
㈠通过综合考察考核确定顺序。
㈡竞标押金:竞标者报名时到膳食组办公室交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竞标押金。
㈢评标办法:按餐饮连锁店、知名程度、经营经历、客流量、口碑等综合因素进行评标、排序。
㈣按评标结果排序确定食堂第三、四、五组经营承包人。
六、评标后合同签订、押金的转与退:
㈠竞标中标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时将竞标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㈡评标结果顺序排第一位者按时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竞标押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则竞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
㈢若评标结果顺序排第一位者不按时(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则由评标结果顺序排第二位者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若不按时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则竞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其余依次类推。
㈣退回竞标未中标者竞标押金:中标者按时与学校签订《食堂小组经营承包合同》后,即退回未中标者竞标押金(不计利息)。
七、管理费:
1、第三、四组:学期内,每月按月营业额8%向学校上缴管理费,但每月不低于1000元(即每月按月营业额的8%计,若低于1000元则须按1000元上缴,若高于1000元则按实计算金额上缴)。
2、第五组:学期内,每月按月营业额8%向学校上缴管理费,但每月不低于800元(即每月按月营业额的8%计,若低于800元则须按800元上缴,若高于800元则按实计算金额上缴)。
八、经营管理:
不得将本小组经营承包权转让(租)给他人经营。
九、证件办理:
承包人须于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