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入团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团员。
(二)评比名额:各支部按团员人数的6%评,每学期评一次。
(三)评比条件: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一学年不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最低分70分以上,操行、劳动优秀。
3.积极履行团员义务,出色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班集体和同学服务。
(四)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各支部评比时要对照条件,充分酝酿,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二、优秀团干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团委委员、团支部正、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团小组长。
(二)名额:每支部2名(团委委员不占支部指标),每学期评一次。
(三)条件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一学年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最低分70分以上,操行、劳动优秀。
3.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带领本支部团员出色完成校团委或其它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班集体和同学服务。
(四)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各支部评比时要对照条件,充分酝酿,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