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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学生会干部处罚条例
来源: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7-15     浏览次数: 24272次

学生会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纵向联系、沟通思想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校风和学风。为把学生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以《学生会干部工作纪律制度》为依据,根据目前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会干部处罚条例》,本规定以扣分的方式进行,以所扣总分做为处罚的标准,具体条文如下:

一、学生会会议(或各部长召开的会议),应到会的学生会干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许穿拖鞋、背心到会。开会迟到、早退、穿拖鞋、背心的干部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

二、学生会在开展工作中各部长及所有干部要服从主席(或代理主席)及副主席的安排;各部成员要服从部长的安排;值周组成员要服从组长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干部每次扣2分。

三、学生会干部在值周工作中设立顶班制度,值周干部确因专业课实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值周工作,应事先告知组长并找其他干部顶班,否则按缺席处理,每次扣2分。

四、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不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分。

五、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每次扣2分。

六、学生会干部在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牌,衣着要整洁大方;严禁穿短运动裤(女干部裙子除外)、拖鞋、背心等,违者每次扣1分。

七、学生会干部平时纪律散漫,行为不检点,不佩戴校牌或工作牌,穿拖鞋、背心上教室的每次扣1分。

八、学生科、学生会主席(或代理主席)组织全体学生会干部开展某项工作或举行集体活动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干部,应事先向主席、副主席或纪检部部长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九、主席(或代理主席)召开的部长、值周组长会议,或纪检部召开的值周组长不许找其他干部代替开会,特殊情况且理由充分的要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每次扣2分。

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累计扣分总分达到规定处理分数时给予相应的处理,具体累计方法及处分办法如下:

1、累计扣分总分达到4分的干部没有评优资格。

2、累计扣分总分达到8分的干部在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上点名批评并要求其向主席(或代理主席)写书面检讨。

3、累计扣分总分达到10分的干部由主席(或代理主席)组织材料,通过召开各部长和值周组长会议讨论决定后上报学生科,经学生科审核后作出解聘处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以扣分方式执行,由主席(或代理主席)组织材料通过召开部长和值周组长会议讨论作出解聘决定,经学生科审核批准后执行:

⑴酗酒、酒后闹事、参与斗殴、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⑵对学生会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积极、不主动,经教育后仍不改正其工作态度者;

⑶在学生会内部搞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影响学生会全面开展工作的,经教育后仍不纠正其错误者。

本制度的施行由部长、值周组长对其他干部进行监督,其他干部有权对主席(或代理主席)及各部长、各组长进行监督。由主席(或代理主席)根据部长、值周组长或其他干部上报违反本条例的有关条文者进行考勤,并列入学生会档案。本制度对学生会干部的效力范围只限于学生会干部在任期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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