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贵子女于2011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30日参加顶岗实习。为了督促其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学校的校纪校规,加强实习期间组织纪律的管理,要求做到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积极锻炼吃苦耐劳的精神及提高个人的实践技能,学校在学生离校前印发了人手一份《2009、2010级一年半制学生生产实习管理规定》。《规定》中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文明礼貌、安全生产、组织纪律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部署,并再三强调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章行事,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各项条款。同时也把《规定》发给了相关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现把《规定》寄给您,望您收悉后和贵子女经常联系,要求其按学校及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生产实习,严格履行各项要求,在实习中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注意安全,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实习任务,为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外,学校要求实习生于2012年5月1日前将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及实习鉴定表寄给班主任。回校办理毕业手续(领毕业证、技能证、介绍信)的时间要事先电话咨询班主任或学生科,届时请提醒、督促贵子女按时回校办理。
总之,非常感谢您两年多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让学生能顺利参加生产实习,学校千方百计,不惜余力做了大量的推荐工作。垦请您在关键时刻一如继往地支持我们,让贵子女安心、安全实习,为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岗位共同努力。
最后,衷心祝愿您及家人生活幸福、身体安康!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 学生科 教务科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