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股份制企业,多年来我校为该公司源源不断地输送了技术过硬的畜牧业人才,他们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加强校企及产教结合,鼓励我校学子努力学习,艰苦奋斗,立足岗位,面向“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该公司决定在我校设立“桂柳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勤于实践、敢于拼搏的学子。为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奖学金榜样激励作用,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桂柳奖学金”评审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帆 黄康平
副组长:罗万强 黄雪莲
组 员:王纯国 周盛源 蒋漓生 学生科 教务科 计财科 招就办负责人
(二)评审办公室,负责奖学金评定具体事宜:
主 任:学生科科长
成 员:学生科副科长 团委书记 学生科、团委干事2人
职 责:拟定奖学金评定、发放实施办法,做好奖学金评比、发放的宣传工作及材料收集。审查评比材料、拟定奖励名单报评审小组审定,筹备表彰大会,发放奖学金。
二、“桂柳奖学金”奖励对象及评定条件
1、中专二、三年级的在校生。
2、生活艰苦朴素,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单科成绩最低70分以上,综合评分80分以上(根据学校奖学金综合评分办法计)。
3、热爱专业,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和劳动,能吃苦耐劳,具有服务“三农”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一学期内参加生产实践达一周以上。
4、为人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社会公德,未受学校的纪律处分。
6、学年操行、劳动成绩均为优秀。
7、同等条件下以学年平均成绩及个人综合表现作为评比依据。
三、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励名额及发放办法:
1、“桂柳奖学金”资金来源:广西桂林市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按期拨给,每年贰万元。
2、“桂柳奖学金”从2008年至2010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共3年。
3、奖励名额:每学年40名。
4、每年10-11月份对经评审小组考核审定获“桂柳奖学金”的40名学生进行奖励,每人奖金人民币500元。
5、“桂柳奖学金”、“宏华奖学金”和“马保之奖学金”奖励对象不重复。
四、奖学金评选、审批程序:
1、由班主任组织本班的同学根据评比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被推荐学生填写推荐表,经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桂柳奖学金”评审小组办公室。评审小组办公室根据评比条件认真审核后,报评审小组审定。
2、评审小组审定后将拟奖励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内师生无异议即公布受奖励名单。
3、召开表彰大会,对获“桂柳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以此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争当新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其他
1、成立以广西桂林市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冠名的班级—“桂柳班”,公司每年给予一定的培养费。
2、“桂柳班”学生和获得”桂柳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聘为该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