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鼓舞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享受范围:除短训班外的全体在校中专班学生。
三、奖学金评定时间、办法:
一学期评比一次,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由班主任召集班委,对照奖学金评比条件初评出上一学期本班学生奖学金,然后整理上报学生科,由学生科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四、奖学金发放等级,评定条件(注:成绩指期评成绩)
(一) 特等(奖金500元):
各科成绩90分以上,操行优秀,综合得分95分以上。
(二) 甲等(奖金250元):
各科成绩85分以上,操行优秀,综合得分85分以上;
(三) 乙等(奖金200元):
各科成绩80分以上,操行优秀,综合得分85分以上;
(四) 丙等(奖金100元):
各科成绩75分以上,操行良好,综合得分80分以上。
(五) 丁等(奖金50元):
各科成绩70分以上,操行良好,综合得分80分以上。
五、综合得分计分方法:
(一) 计分公式:综合得分=70分+加分—扣分
(二) 加分范围:
1、获校级以上各类单项比赛个人奖,按获奖名次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
2、获校级以上集体奖,代表集体参赛(或参加)每人每次加1分,其他人每次加0.5分;
3、好人好事每件加0.5分,但最多不超过10分(注:以班长统计并报班主任审批的为依据);
4、向校内外刊物广播室投稿(以采用篇数计),计分公式如下:
10分
得分= ——————————————— × 个人实际被采用篇数
全校最多采用稿件前20人的平均数
5、担任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校编辑部、广播员等加0—6分;班、团干加0—4分;小组长、舍长加0—2分(注:该项如有重复加分,合计最高分不得超过9分);
6、个人受校级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3分。
(三)扣分范围
1、个人受学校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2、班级或集体受学校通报批评,责任人每次扣5分,其他人每次扣3分;
3、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或对违纪行为在场不制止(或反映),每次扣3分;
1、 迟到、早退、旷操每次扣2分;
2、 旷课每节扣5分;
3、 请事假每节扣1分,请病假每节扣0.5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 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当学期不享受奖学金;
2、 留校察看期间不享受奖学金;
3、 考试作弊者,当学期不享受奖学金;
4、 一学期累计请事假超过十天者,当学期不享受奖学金。
5、 上评比时,请组织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以此促进班风、学风好转;
填写好奖学金初评名单表,并按时上报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