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为了使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办法更加科学,评比工作更加公正、公平,评比结果更加客观,特制定以下评比办法:
一、评比时间:以一个学年为期,每学年度评比一次。
二、评比条件
1、参评班级在校学习时间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但当年度外出实习的班级和已毕业离校的班级不再参评。
2、参评班级必须按时完成学校或学生科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按时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及时上交学期考勤本、周考勤登记表和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文体活动等)。
3、每月“抓学风、促校风”评比总分不能低于50分和“文明卫生”评比总分不能低于12分。
4、班级没有受过任何集体纪律处分。
5、班级学生无开除、勒退以上处分
注:学生违纪事实和时间以发文处理时为准,下同。获奖班级在表彰前出现违纪受处分现象一律纳入本次评比内容,视情节轻重取消该班评比资格或减分,但下年度评比不再考虑。
三、评比办法
实行量化评比,基础分为70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班级最后得分,按总分高低排列奖励在校班级(毕业班、实习班除外)总数的30%。
㈠加分内容
1、班级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每次加15分,受市级以上表彰每次加12分。
2、“抓学风,促校风”、“文明卫生”和“宣传报道”、“草地绿化”、“黑板报出版工作”学期评比前1-10名分别计10、9.5、9、8.5、8、7.5、7、6.5、6、5.5分,第10名以后的班级依次递减0.02分,第45名以后的班级均记2分;其它活动班级获奖分别按名次记8、7、6、5、4、3、2、1、0.5、0.2分。
3、有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班级,每人次加1分;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班级,每人次加2分;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班级,每人次加3分。
4、班级学生获得奖学金,按特等、甲等、乙等、丙等、丁等五个不同等级,每人次分别记1.5、0.5、0.3、0.2、0.1分。获得“马保之奖学金”的每人次加1分。
5、校内比赛个人获奖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不同类别每人次分别计0.5、0.4、0.3、0.2、0.1分;校外比赛个人获奖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不同类别每人次分别计0.7、0.6、0.5、0.4、0.3分。
6、有被评为校级“表扬学生干部”、“宣传工作积极分子”、“宣传报道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文艺工作积极分子”的班级,每人次加0.2分。
1、 学期成绩在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基础上有提高的按如下情况加分:
成绩平均分增加 |
5~9 |
10~14 |
15~19 |
20~24 |
25~30 |
30分以上 |
班级加分 |
4 |
6 |
8 |
10 |
12 |
15 |
8、其中第3、4、5、6项班级人数在25人以下的得分以双倍计。
㈡减分内容
1、班上学生违纪被处以开除(或勒退、劝退、停学一年)、留察、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和通报批评处分者,每人次扣11、9、7、5、3、2分。
2、班上学生旷课每人每节扣1分,旷操每人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事假每人每次扣0.2分(要求各班考勤严格、准确,不能弄虚作假,如抽查发现问题则取消该班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晚休大声讲话不按时休息的班级,每晚每个宿舍扣2分;宿舍内务存在脏、乱、差现象和无人留守宿舍或擅离职守的班级每个宿舍每次扣1分。
4、有干扰、破坏、辱骂值周教师或学生会干部的班级,每人每次扣5分。
5、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用电管理规定、财产管理规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或电视机使用管理等规定的班级,每次扣5分。
6、学校各部门、学生会召开班上有关人员会议,迟到、早退1次扣2分,缺席1次扣3分。
7、不按时上交班级考勤表每次扣3分,缺交周会汇报表的每次扣3分。
8、晚上就寝考勤不严的发现一次扣15分,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
注:最后得分如出现负分情况一律记为零分。
四、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优秀班主任评比办法
一、评比时间:以一学年为期,每学年度评比一次。
二、评比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必须连续一年或一年以上,但当年毕业生产实习达3个月的班级班主任不再参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管理,措施得当,学年内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违法或伤亡事故发生。
4、班主任工作表现达100分以上。(注:总分140分)
三、评比办法
量化评比:从班主任工作表现和班级表现两大方面综合评分。其中班主任工作表现占70%,班级表现30%,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列奖励名额在校班级(毕业班、实习班除外)的班主任总数的30%。
㈠班主任工作表现评分如下:
1、班主任会议满勤20分,缺勤每次扣4分,事假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病假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升旗小结满勤20分,缺勤每次扣4分,事假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病假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周会满勤25分,缺勤每次扣4分,事假每次扣2分,病假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扣完为止。
4、跟操满勤20分,缺勤每次扣4分(每周平均跟操两次算满勤),事假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病假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多跟
请假天数
7
操一次则多加0.5分(请假周数=-----,跟操平均数按学校实际组织出操周数计算)。
5、按时完成每周下班联系3次以上20分,缺一次扣4分,病假、事假各扣1分,公假不扣分,扣完为止。
6、按时完成每周和两位以上学生谈话并上交谈话记录表的20分,缺一次扣4分,事假每次扣2分,病假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7、按时完成学校、学生科布置的工作任务20分,缺一次扣4分,事假每次扣2分,迟完成一次扣1分,病假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㈡班上表现评分详见《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㈢事假、病假必须是书面申请并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方有效。
四、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自2005年 月 日起执行。
“三好”、“优干”评比条件和名额分配
1、“三好”:各科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最低分75分以上,操行、劳动优秀,综合评分80分以上。名额不限。
2、“优干”:
①评选对象:班干、团干、小组长、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
②评比条件:各科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最低分75分以上,操行、劳动优秀,综合评分80分以上,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名额分配:
a、 各班评选上报三名优干(注: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不占本班指标);
b、 如本班“优干”不够3名,可评出“表扬干部”名单,但与“表扬干部”名额和计不得超过3人。
3、“表扬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各科成绩6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操行、劳动优秀,工作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三好”、“优干”、“表扬干部”的其他评比细则,请参照《广西中等农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①班上评比时,请组织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以此促进班风,学风好转。
②按表一格式填写好“三好”、“优干”初评名单表,并按时上报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