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及管理
(一)《学生手册》
1、《学生手册》只发给具有学籍的在读学生,作为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行为规范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与家长保持联系的主要纽带和依据,也是办理毕业证的依据之一。
2、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妥善保管手册,认真学习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手册》,并努力贯彻执行。
3、班主任于每学期终将该生的各科成绩评语填写好,交学生带回给家长审阅,家长审阅后签署意见。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将家长签署意见后的《学生手册》交给班主任,方可办理注册手续。班主任审阅后交回学生本人保管。学生科每学期将不定期抽查家长反馈情况。
5、本手册各栏目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老师涂改的须签章,学生涂改的,要受到严肃处理。
(二)《学生证》
1、《学生证》系学生学籍和身份的证明,应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涂改和另作它用。
2、学生休学、退学或毕业时,应将此证交回学校。
3、每学期注册时必须交学生档案室签章后学生证方有效。
4、如有遗失,必须及时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并向主管部门(学生科)申请补办。
(三)学生校牌
1、校牌使用的管理
(1)学生在校内必须佩戴校牌。如:教室、宿舍、及出入校各办公室、图书馆、饭堂,参加例会、集会、各种活动等。
(2)要求正确佩戴校牌,将校牌正面佩戴于左胸前。
(3)出入校门时,主动接受保安人员对校牌的检查。
(4)校牌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挂失补办,不能私自涂改和另贴照片。
(5)严禁使用他人校牌或将自己的校牌借给他人使用。
(6)严格要求一人一校牌。
(7)对不按规定佩戴校牌或涂改、转借他人、不正确佩戴校牌、多办校牌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校牌挂失、损坏,补办的办法:
(1)校牌挂失:校牌丢失后,须立即书面申请挂失,经班主任签字,交学生科审核后发给《通行条》。补办或寻找校牌期间凭《通行条》接受检查和进出校门。
(2)挂失校牌后,可到学生会办公室查询,或自行寻找校牌。一个星期内不见校牌应另补。
(3)校牌丢失补办程序:本人申请书——班主任签字——学生科审核签字——计财科交费5元——学生科办牌,同时交一张一寸彩照(不能使用黑白相片)、背面填写班别、姓名、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