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晚上就寝纪律的管理,进一步维持学生就寝秩序,减少安全隐患,配合值周教师做好查夜工作,经研究,决定从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起在就寝考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学生晚上就寝考勤登记上报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宿舍大铁门于22:30关锁(周五、六及法定节假日为23:00),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就寝。
二、各班每晚须安排两名班团干(男、女各一名)负责晚上就寝纪律检查、考勤。
三、节假日外出探亲访友的同学离校前必须认真填写《周末(节假日)离校登记表》及《学生周末(节假日)离校报告书》。注明去向、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其中《学生周末(节假日)离校报告单》须于离校前亲自当面交给班主任,不能先斩后奏或请“霸王假”。没有履行登记制度及报告班主任的同学按擅自离校、夜不归宿处理。
四、负责就寝考勤的班团干每晚(周日~周四:22:20~22:30,周五、周六:22:50~23:00)对本班就寝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填写《学生晚上就寝考勤登记上报表》,并于每晚熄灯后5分钟内将表上交。女生《考勤登记表》统一交到女生工作室;男生宿舍的《考勤登记表》统一交给负责检查本栋宿舍的值周教师。值周教师每晚(周日~周四:22:30~22:35,周五、周六:23:00~23:05)负责收集《学生晚上就寝考勤登记上报表》,并对请假的学生进行核实,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查找。
五、值周班团干考勤登记时按出勤、请假、缺勤三种情况进行填写,对请假的同学在表格空白处注明去向。要本着对同学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检查填写,不能弄虚作假,应付了事。对虚报、瞒报或不负责任的班团干,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一定的责任。
六、学生每晚熄灯前要按时回本宿舍就寝(除请假外),积极配合班团干的考勤及值周教师的检查。班主任要经常到学生宿舍或以电话方式了解学生晚就寝情况。
七、晚熄灯后学生应停止所有活动,按时就寝,配合值周教师及学生会干部的管理。
八、对夜不归宿(擅自外出不按时回宿舍、擅自到其它宿舍就寝、外出通宵上网等)、爬越建筑物(围墙、房屋等)进出校园的学生作如下处理:
1、第一次检查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教育。
2、第二次检查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