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管理,减少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经研究,从2003年12月14日起实行上课期间校园半封闭式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除到校外上课或因特殊原因需出入校门外,其余一律不允许外出。到校外上课的班级由任课教师或教务科事先通知门卫,由班长统一带队凭校牌出入校门。因病或特殊原因出入校门的同学须持学生科签字的通行条出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二、上课期间进入校门的同学(除到校外上课或到医院治病回校)一律履行登记手续。事后学生科及时到门卫处了解学生出入校门情况,核实《出入校门登记表》,对不按时回校且未经请假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并通报给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三、上课期间除因病留宿宿舍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允许在宿舍滞留。宿舍管理员上课前对各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按时开关铁门。值周教师在上课前十分钟在各路口或学生宿舍督促学生按时上课。
四、各班要严格考勤,班主任要经常下班检查、督促学生组织纪律情况,要求学生做好工作、学习的安排。
五、出入校门或在校园里发现以下情况时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不配合门卫工作,态度恶劣的;对门卫进行顶撞、攻击或辱骂的;不听门卫劝阻冲出校门的。
2、上课期间或超出规定时间出入校门不履行登记手续的;
3、不佩戴校牌或冒戴他人校牌出入校门的;带校外人员出入校门不履行登记手续的;
4、攀爬围墙出入学校的;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不下车的;
6、上课期间不按规定上下课而在校园里闲逛或在宿舍滞留的;
7、迟到、早退不配合值周教师检查、学生会干部检查的;
8、违反学校其他规定的;
六、以上规定,请各班同学严格遵守,积极配合门卫的检查登记工作。
七、校门开放时间:
早上:6:30—7:50 中午:11:40-14:20 下午:16:05-19:50